东风公司新冠肺炎患者费用怎么结算?
公司统筹代办中心作出相关安排
近日,公司统筹代办中心主动对接公司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医疗机构,就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有关医疗救治费用结算工作进行了协调明确。
在医保结算管理方面:一是将抢救治疗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,不在目录支付范围内的,临时纳入支付范围,按乙类报销;在目录支付范围的,取消限制使用范围;二是对定点医院救治医疗费用不受医保总额限制,年底根据救治情况,相应调整医保总控额度。
在医保结算政策方面:一是入院诊断为疑似患者,后经入院诊疗排除的患者,排除前医疗费用可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特殊结算政策结算,排除后费用按普通疾病纳入医保定额考核结算。医疗费用难以分割的,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政策结算。二是确诊患者住院期间合并有其他疾病需要治疗的,非治疗新冠肺炎费用,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政策结算。三是治疗其他疾病过程中感染新冠肺炎患者,能够分割清楚非治疗新冠肺炎费用的,按普通住院医疗结算;难以分割的,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患者政策结算。四是对发热患者强制留观并进行新冠肺炎鉴别诊断的,强制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,除符合门诊商保项目报销、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范围的按规定报销外,其它费用应当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。
在结算流程方面:对未插卡办理住院登记的患者,由定点医院提出申请,统筹代办中心审核后统一进行后台处理。
此外,为做好在非公司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的患者费用结算,统筹代办中心还专门向救治医院出具了费用结算协商函,就结算方式、范围、流程、资料等进行了约定。